记者手记/宽容失败 从理念迈向实践******
图:工作人员在联合飞机集团深圳基地的车间内测试无人机的避障功能。\新华社
在科技创新的“马拉松”赛道上,深圳正以制度创新为引擎,为科研人员与资本方搭建起一座“安全港”。近日发布的《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通过系统化、可操作的规则设计,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从理念转化为实践。
这份被业界称为“创新保护伞”的文件,首次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划定了科研容错边界。5项勤勉尽责条件与9种免责情形,构建起从项目立项到结题的全链条保护机制,让科研人员不再因“怕犯错”而裹足不前。
政策突破的深层意义,在于重构了资本与创新的互动逻辑。过去,国资基金因惧怕责任追究,往往偏好“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真正需要资金支持的早期科研项目往往捉襟见肘。如今,从深圳南山区允许基金内单个项目最高100%亏损,到广州开发区将种子直投单项目容亏率提升至100%,制度创新正推动国资从“保守出资人”转变为“风险共担伙伴”。这种转变,让硬科技企业得以在种子期获得“源头活水”,更让前沿技术突破有了试错空间。
创新必然伴随风险,创新也常与失败如影随形。深圳是次出台的新政,将孕育出包容失败的创新生态,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大公报记者毛丽娟
9种免责情形******
❶原始记录证明承担项目的单位和科技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
❷对“里程碑式”“赛马式”项目未通过考核的。
❸对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前瞻性颠覆性未来性高风险技术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❹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科技计划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
❺因技术路线选择不当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
❻因不可预见因素,科技计划项目研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
❼因不可预见因素,科技计划项目研发取得了目标产品,但由于市场变化进一步产业化应用没有意义的。
❽因探索使用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新技术导致的科研创新无法实施和难以完成的。
❾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可以认定的其他情形。
资料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
大公报记者毛丽娟整理